各市、州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文件精神,省环保局决定成立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办公室的性质
普查办公室是四川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公室为临时机构,其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普查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拟订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的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相关软件应用与开发和数据库的建设。
(四)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五)负责污染源普查联络与协调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培训宣传等活动。
(六)承办总局普查办公室交办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承办省环保局交办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等。
三、普查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
普查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数据组2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对外联络协调、文档管理、宣传动员及办公室事务性工作;技术数据组负责普查技术方案、污染源监测、普查工作培训、实施普查、数据处理、普查质量控制、建立污染源档案、数据审核及数据库建设、普查报告编制及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暂定员15人,李合意(局总工程师)任主任,王华俊(规划与财务处处长)任副主任,陈达平(省环境科学院副院长)任副主任,其他工作人员分别从规划财务处、科技标准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工业污染控制处、城市污染控制处、农村污染控制处、核与辐射污染控制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核与辐射管理中心站选调,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办公室归口规划财务处,从3月1日起开始办公,办公地点暂设规划财务处。
二○○七年三月二日